申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條件包括:
1.有設置醫療機構的批準書。
2.符合醫療機構的基本標準。
3.有適合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4.有與其開展的業務相適應的經費、設施、設備和專業衛生技術人員。
5.有相應的規章制度。
6.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申報材料包括:《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或《設置醫療機構備案回執》、醫療機構用房產權證明或使用證明、療機構建筑設計平面圖、驗資證明、資產評估報告、設置醫療機構可行性研究報告、醫療機構常用醫療器械目錄、醫療機構規章制度(成冊可用)。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條件和申報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議咨詢相關部門獲取具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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