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規模納稅人轉為一-般納稅人的條件如下:
- 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或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上的,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 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上的也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 若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需要,建議咨詢稅務局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