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設立登記事項是指在公司的注冊資本減少后,需要對公司進行變更登記手續的操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變更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
1.名稱的變更:公司名稱的變更需要提交新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住所證明文件等材料;
2.經營范圍的變更:公司經營范圍發生改變時,需提供相應的變更申請書和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經營范圍核定通知單;
3.公司類型的變更:如果公司從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由一人有限公司變為有限責任公司,則需要進行相應類型的變更登記;
4.股東的變更:股東的變更需要按照相關規定提交股東名冊、股權轉讓協議等材料;
5.其他變更事項:如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等的變更。
變更設立登記事項,應向原公司登記即公司設立登記申請變更登記。具體而言,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新舊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執行董事簽署的公司變更申請書;
*公司住所證明文件;
*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北京樂財匯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老師
熱線:15911087801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白家疃尚品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