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每天200的出差補助是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標準進行扣除的,那么應該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其中,對于出差補助這一項收入,并沒有明確規定需要納稅。因此,如果您所獲得的出差補助符合上述條件,并且已經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扣除,則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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