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的核定征收方式如下:
1.定期定額征收:通過對個體工商戶一定經營時間內的營業額、所得額進行核定,從而確定其應納稅額。這種方式適用于經營規模較小、核算不健全的個體工商戶。
2.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根據個體工商戶的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等項目的實際發生額,按預先核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這種方式適用于具有一定規模、核算相對健全的個體工商戶。
具體采用哪種核定征收方式,需要根據個體工商戶的實際情況和當地稅務部門的規定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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