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的免稅額度根據個體工商戶的年收入和當地政策來確定。
一般情況下,對于個體工商戶的收入在12萬元以下的情況,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如果收入超過12萬元,則收入20%的部分需要納稅。如果收入超過50萬元,收入的25%要納稅;收入超過100萬元,收入的30%要納稅;收入超過200萬元,收入的35%要繳納稅款;收入超過500萬元,收入的45%要繳納稅款。
另外,如果農民的個體工商戶業務收入在8000元以下,可以享受免稅的待遇,收入超過8000元的部分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此外,對于個體工商戶每月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的情況,可以免收增值稅,同時免征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等。如果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也免征增值稅。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的免稅額度請以當地最新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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