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農產品進項稅額的計算公式為:免稅農產品進項稅額=免稅銷售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合計。其中,免稅銷售額指銷售免稅農產品的收入;進項稅額指購買免稅農產品時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合計指購買所有貨物和服務時支付的增值稅總額。
此外,對于購進農產品,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如果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請注意,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會隨著實際情況變化,請以稅務部門的解釋為準。如有更多疑問可咨詢當地稅務部門或專業會計師。
北京樂財匯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老師
熱線:15911087801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白家疃尚品園